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1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糕点、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其他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和饮料,共抽检1641批次,其中合格1627批次,不合格14批次。
餐饮食品不合格4批次:1、福鼎市褚翅卤味店2018年8月30日销售的卤猪蹄,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2、福鼎市褚翅卤味店2018年8月30日销售的卤鸡翅,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3、南安市柳城黄银花鸡爪店2018年9月10日销售的泡鸡爪,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合格;4、福建省家乐华超市有限公司南安水头分公司2018年9月11日销售的抹茶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糕点不合格1批次:仙游县鲤城一叶一山超市销售的标称闽候县联坤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4日生产的沙拉酱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厦门市同安区闽嘉联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浏阳市富强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8日生产的卤两口小鸭腿(酱香味鸭翅根),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1、厦门市湖里区好当家便利店2018年9月4日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2、漳州市龙文区志中海鲜批发店2018年9月6日销售的小象鼻蚌,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3、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9月4日销售的上海青,氟虫腈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1、福鼎市石湖勤华便利店销售的标称苍南县农园香食品厂2018年5月23日生产的特香麻油,过氧化值不合格;2、厦门市湖里区鑫瑞利粮油店销售的标称绥化金龙油脂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2月9日生产的大豆油,酸价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水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1、福建省沙县好多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泉州市和成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2月1日生产的港澳梅,铅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2、福建省沙县好多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厦门市思明区万鹤食品包装加工厂2018年1月25日生产的西红柿,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3、厦门惠来购商贸有限公司漳州台商投资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厦门誉都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4日生产的甘草橄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表(第49期)
2、 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49期)
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49期)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4日
日期:2018-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