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2011年度植物油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结果
中国质量新闻网山东频道讯: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为正确履行质监部门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青岛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2011年植物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据悉,本次抽查产品品种有花生油、大豆油、玉米油、调和油和芝麻油,共抽查了36家企业的62批产品,7家企业未抽到样品。依据GB 1534-2003《花生油》、GB 1535-2003《大豆油》、GB 19111-2003《玉米油》、GB 8233-2008《芝麻油》、SB/T 10292-1998 《食用调和油》、GB 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对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脂肪酸组成、抗氧化剂(BHA、BHT)、苯并芘、黄曲霉毒素B1、总砷、铅、标签等11质量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查合格率为87.1%.
以下为青岛市质监局发布的不合格企业名单及明细。
青岛双宝食品有限公司2011年1月13日生产的双宝牌200ml/瓶小磨香油、2011年1月7日生产的430ml/瓶小磨香油,因产品标签不符合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青岛晓源食品油脂加工厂2011年1月12日生产的晓源牌185ml/瓶浓香黑芝麻纯香油,经抽样检验,产品标签不符合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青岛鲁夏奥源油脂加工有限公司2011年1月13日生产的418ml/瓶奥源牌小磨香油、2011年1月13日生产的奥源牌250ml/瓶小磨香油,经抽样检验,产品标签不符合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青岛青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2010年11月26日生产的青龙牌500ml/瓶小磨香油,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脂肪酸组成项目不符合GB8233-2008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时,该产品标签不符合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青岛盛昌食品有限公司2011年1月3日生产的鲁硕牌445ml/瓶小磨香油,经抽样检验,脂肪酸组成项目不符合GB8233-2008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时,该产品标签不符合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由于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标签不合格,被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青岛三祥油脂有限公司2010-12-18生产的龙屋香牌1.8L/桶花生油,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1534-2003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日期:201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