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厅现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45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抽检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保健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等11类21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水果制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6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餐饮食品2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罐头8批次,保健食品28批次,糕点11批次,酒类35批次,肉制品1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延吉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汪清超市销售的标称来自大自然食品的枸杞(水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3.86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延吉市物尔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来自刘老二粉条批发的白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88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珲春市大自然海产品摊床销售的标称来自延吉老朴的桔梗(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03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四)辽源市龙山区双亿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来自曹志干海鲜干菜批发的黄花菜(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63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五)白城市中智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德惠市刘氏馋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冷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45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六)松原市宁江区富硒绿色食品销售中心销售的标称松原市风华农产品开发中心生产的两批次农村面粉(生产日期为2018-09-27和2018-10-06),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分别为9.44μg/kg和8.44μg/kg,标准规定为≤5.0μ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告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延边、松原、长春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延边、辽源、白城、松原、珲春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1210..xls
附件4:食品抽检合格20181210.xls
附件5:保健食品合格20181210.xls
日期: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