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17批次,涉及冰棍、面包、豆奶粉等。
不合格食品中大部分为糕点
不合格食品中,有11批次为糕点,占了不合格食品的六成多,不合格原因涉及微生物污染超标、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酸价超标、过氧化值超标等。
其中,4批次样品检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分别为:建湖县近湖好一多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徐州市朝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沙拉面包(生产日期为2018-08-25)和盱眙马坝路铁铸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铜山区金澎食品厂生产的手工面包(生产日期为2018-09-03)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两项不合格;江苏振大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鸿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永缘手撕面包(生产日期为2018-08-02)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王朝建(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贾汪区工业园鑫鸿食品厂生产的奶香沙拉面包(烘烤类糕点)(生产日期为2018-08-06)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各企业应按照要求添加。长期食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分别为:射阳县世纪华联超市黄沙港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建湖县上冈饮料食品厂生产的市聚香系列食品京果(生产日期为2018-09-12)、如东县兵房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如东县跃华食品厂生产的状元糕(生产日期为2018-05-04)。
过氧化值是衡量油脂氧化程度的一个参考数值。产品如果保存不当,受温度或湿度的影响,会由于原料中的油脂发生氧化,造成油脂品质下降,吃起来就会有酸败、哈喇等异味,口感比较差,不但不能作为营养素的补充,还会对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酸价超标,有:如东县兵房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如皋麦香园食品厂生产的步步糕(生产日期为2018-09-17)、如东县兵房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如皋麦香园食品厂生产的南通麻糕(生产日期为2018-09-17)、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双盛花园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朝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京金麦穗食品厂生产的江南糕点(生产日期为2018-05-28)。
酸价(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中规定,糕点、面包中酸价应不超过5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此外,还有如东县兵房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海门佳旺食品厂生产的云片糕(生产日期为2018-09-16)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徐州易买得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新诚和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面包(生产日期为2018-08-18)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消毒餐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达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餐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达标,为:东海县牛山香飘飘纸包鱼店使用的标称连云港市黄金湾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筷子(生产日期为2018-09-24)、东海县牛山镇湘色满园驴肉馆使用的标称连云港市黄金湾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筷子(9生产日期为2018-09-27)。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冰棍、豆奶粉中分别检出菌落总数、霉菌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还有徐州市云龙区乐厨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艾美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上海赤豆王冰棍(生产日期为2018-07-10)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信得过超市销售的标称泰州市晶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添加白砂糖豆奶粉(生产日期为2018-09-01)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由于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引起霉菌滋生,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不合格。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方便食品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分别为:南京易鲜合邻伴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鄄城县乐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蓉大面筋(生产日期为2017-11-20)、南京市鼓楼区美购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和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心棒(调味面制食品)(生产日期为2018-01-16)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京、徐州、盐城、南通、连云港、淮安、宿迁、泰州等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相关报道: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26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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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