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蛋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冷冻饮品和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638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25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产品中,有2批次为假冒产品。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8批次,沃尔玛等销售的鸡蛋检出禁用兽药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8批次,其中4批次鸡蛋检出氟苯尼考不合格。分别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分店销售的来自山东省聊城市绿鸣商贸有限公司的鸡蛋,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党武斌鸡蛋销售部销售的土鸡蛋,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永乐活禽宰杀店销售的鸡蛋,南京市雨花台区仁和粮油店销售的来自江苏省南京市浩富禽蛋批发的洋鸡蛋。
需要注意的是,南京市雨花台区仁和粮油店销售的来自江苏省南京市浩富禽蛋批发的洋鸡蛋,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中,还有1批次陕西省华阴市庆丰水产店销售的鲶鱼,检出孔雀石绿不合格;2批次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放心活鸡活鱼店销售的来自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放心活鸡活鱼店的乌鸡,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长江活鱼店销售的乌鸡,磺胺类超标;1批次安徽满天星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临泉东路店销售的芹菜,甲拌磷超标。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和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其中1批次为假冒产品
不合格产品中,还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其中1批次京东赣劲青莲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西省赣劲粮油供应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武汉中油康尼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低温压榨菜籽油,铅超标。总局表示,该批次产品执行标准:GB1536;加工工艺:压榨;质量等级:四级。经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铅(以Pb计)最大限量值为0.1mg/kg。铅含量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可能是污染物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导致。
还有1批次淘宝龙鼎副食品商行(经营者为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龙鼎副食品商行)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市顺添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特级初榨橄榄食用调和油,过氧化值超标。据经营企业介绍,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克莉蒂斯牌,生产日期为2017年11月19日,规格为750mL/罐。
《食用调和油》(SB/T 10292-1998)中规定,调和油中过氧化值最大限量值为12meq/k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或者是由于原料储存不当、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导致油脂酸败;此外,植物油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饼干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不合格1批次,蛋制品不合格1批次,分别为:天猫阿尔发旗舰店(经营者为天津阿尔发保健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天津阿尔发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打饼干,过氧化值超标;河北保龙仓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谈固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家乐福五香味豆干,大肠菌群超标;淘宝老兵山药特产美食便利超市(经营者为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老兵山药特产便利超市)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五里源丑鸭蛋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咸鸭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 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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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