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涉及我省4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为:日照市岚山区暖心水产商行销售的1批次烤海苔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GC18000000002630644;烟台振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牛肉粒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GC18000000001931134;临沂市兰山区仁玲超市经营的1批次核桃乳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GC18000000003130462;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蓝灵食品商店销售的1批次鲜味生抽无碘酱油(酿造酱油)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GC18000000004032095。现将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对于日照市岚山区暖心水产商行销售的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2630644的烤海苔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岚山区暖心水产商行销售的1批次烤海苔(抽样单编号G1C8000000002630644)菌落项目不符合GB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
2018年7月26日执法人员到日照市岚山区暖心水产商行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从连云港市海浮香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了200袋(140克/袋)该批次烤海苔,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无上述批次烤海苔库存。
(三)产品控制情况。
日照市岚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现场查看经营者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并责令停止采购销售该类型产品。
二、对于烟台振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1931134牛肉粒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烟台振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牛肉粒(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1931134)镉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
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于2018年6月28日送达烟台振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并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供货商为烟台恒轩商贸有限公司,随即将检测报告送达烟台恒轩商贸有限公司,烟台恒轩商贸有限公司签收并确认。
经查,烟台振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从烟台恒轩商贸有限公司购进130袋产品,销售26袋,其余104袋全部退回烟台恒轩商贸有限公司;烟台恒轩商贸有限公司从山东莱州大家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了260袋该批次牛肉粒,召回226袋,退回山东莱州大家乐食品有限公司,现场8袋牛肉粒被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封存。
(三)产品控制情况。
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停止采购销售该类型产品,扣押了该批次牛肉粒库存。
三、对于临沂市兰山区仁玲超市经营的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3130462的核桃乳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临沂市兰山区仁玲超市销售的核桃乳(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3130462),油酸/总脂肪酸,亚油酸/总脂肪酸,亚麻酸/总脂肪酸,(花生酸+山嵛酸)/总脂肪酸项目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
2018年4月28日,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责成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展开核查处置工作,并于2018年4月28日将检测报告送达临沂市兰山区仁玲超市,临沂市兰山区仁玲超市确认并签收。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随即对临沂市兰山区仁玲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超市共购进了该批次核桃乳10箱(20罐/箱),已销售7箱,剩余3箱被供货者召回,截至报告送达时现场未发现有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核桃乳。
(三)产品控制情况。
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产品入场销售。
四、对于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蓝灵食品商店销售的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4032095的鲜味生抽无碘酱油(酿造酱油)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蓝灵食品商店销售的1批次鲜味生抽无碘酱油(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不符合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和产品控制情况。
经多次联系当事人、两次现场检查无人未果后,执法人员于2018年7月31日向当事人邮寄送达检验报告。邮寄送达后当事人不配合,无法进行现场检查,导致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相关执法文书无法制作,后处置无法开展。因当事人不配合,所以无法了解产品控制情况。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日期:2018-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