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3号),涉及四川省1批次由淘宝网巴蜀农哥特产店(经营者为四川巴蜀农哥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四川仁寿江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奇异果。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8月31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淘宝网巴蜀农哥特产店(经营者为四川巴蜀农哥商贸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四川仁寿江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奇异果(规格型号:150克/盒;生产日期:2018-05-06)。经检验“亮蓝”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0月9日对四川仁寿江陵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7盒,共计7.05公斤,货值376元;已销售47盒,共计7.05公斤,没有库存。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成都市武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10月11日对成都市四川巴蜀农哥商贸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24盒,共计3.6公斤,货值319.2元;已销售20盒,共计3公斤;库存(未销售)4盒,共计0.6公斤;下架封存0盒,共计0公斤(该公司已于2018年9月20日将剩余4盒自行销毁),没有库存。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武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在做好本批次抽检产品核查处置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类似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8日
日期:20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