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该委员会抽检转移地方任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两大类食品,发现6批次不合格炒货坚果、水产品。消费者在购买这类产品时,请擦亮眼睛!
不合格食品中,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过氧化值超标,不合格样品为:天津市河北区茗淏干货批发商行销售的标称天津市永久兴坚果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嗑瓜子、天津市凯利奇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天津市盈松坚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松子、天津市马全友食品批发部销售的白瓜籽花生(南瓜子)。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80g/100g,熟制的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50g/100g。
另外,还有3批次水产品检出不合格。其中,天津市南开区李章贤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葛云香(2)销售的鲈鱼检出恩诺沙星超标,检出值分别为256μg/kg、518μg/kg。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
还有1批次王洁销售的黑鱼检出了氧氟沙星,检出值为91.3μg/kg。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类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体制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禁止氧氟沙星用于食品动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静海区、河北区、南开区、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抽6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 (2018年第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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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