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发现我省荣成市恒玺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冷鲜海带面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GC18000000002630686。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荣成市恒玺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冷鲜海带面(生产日期2018-06-09)铅(以Pb计)(干重计)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2018年7月19日,荣成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荣成市恒玺水产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9日共生产了571袋冷鲜海带面(340g/袋),全部销售完毕,在该公司生产车间和成品库内未发现该批次检验不合格产品。
三、产品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荣成市恒玺水产有限公司针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工作,向经销商发出《产品召回通知》,并面向广大消费者发布了《产品召回公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日期:201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