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国肉类蔬菜流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在去年试点城市基础上,财政部、商务部将联合开展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工作重点包括:一是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建立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探索适用的追溯技术手段、加强配套规章和制度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专项资金加强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和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建设。二是要求试点城市成立专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试点地区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状况进行动态监管,建立项目承办企业黑名单制度;试点城市将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列入当地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地方财政根据本地财力情况安排资金支持。三是各地财政、商务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采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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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开展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1]12号)
日期:201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