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4号),涉及辽宁省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京东米由你专营店(经营者为北京米由你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锦州百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陈醋蒜(酱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6,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60.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锦州百合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锦州百合食品有限公司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了排查,查明由于加工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企业进行了整改,完善生产加工过程控制流程。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
附件: 辽市监公告〔2018〕2号.doc
日期:201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