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其他调味料、白酒、餐饮食品、罐头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及面包、灭菌/巴氏乳、瓶/桶装饮用水、肉制品9类食品共53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2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其他调味料108批次,全部合格;白酒93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86批次,全部合格;罐头食品8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5批次,全部合格;糕点及面包4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灭菌/巴氏乳33批次,全部合格;瓶/桶装饮用水2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1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北京市聚高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奶西饼2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酸价,经检测实测值分别为10.1 mg/g、10.2 mg/g,标准值规定为≤5 mg/g。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2.标称北京美华联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灌香肠系列孜然香肠、肉灌香肠系列啤酒香肠,不合格项目均为亚硝酸盐,经检测实测值分别为40 mg/kg、46 mg/kg,标准值规定为≤30 mg/kg。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3.标称北京东方九渡桥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九渡桥天然泉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经检测实测值为0 CFU/250mL,6 CFU/250mL,0 CFU/250mL,15 CFU/250mL,63 CFU/250mL,标准值规定为n=5,c=0,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其他调味料合格信息
3. 白酒合格信息
4. 餐饮食品合格信息
5. 罐头食品合格信息
6.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合格信息
7. 糕点及面包合格信息
8. 灭菌/巴氏乳合格信息
9. 瓶/桶装饮用水合格信息
10. 肉制品合格信息
11. 糕点及面包不合格信息
12. 肉制品不合格信息
13. 瓶/桶装饮用水不合格信息
14.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日
日期:2018-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