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甘肃省食药监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调味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罐头、冷冻饮品共391批次,抽检合格样品38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不合格食品中,调味品占5批次,分别为:临夏县百佳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临夏县法利德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老陈醋)、酿造食醋(熏醋)、通渭县九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通渭县乐百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苦荞醋、标称甘肃五岐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熏陈醋、标称庆阳兴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米香醋。
这5批次食醋均检出总酸项目不达标,食醋中总酸虽然对人体没有太大伤害,但作为食醋中的一项主要指标,也是体现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是控制产品从原料、工艺等方面是否规范的依据。《GB/T 18187-2000 酿造食醋》中规定,酿造食醋中总酸应≥3.50g/100mL,《SB/T 10337-2012 配制食醋》中规定,配制食醋中总酸应≥2.50g/100mL。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产品中标称庆阳兴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米香醋还检出了菌落总数超标,检出值为15000cfu/mL。《GB 2719-2003 食醋卫生标准》中规定,食醋中菌落总数应≤1000cfu/mL。
另外,还有2批次水果制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永靖县阳光小超市销售的标称甘肃个顶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城关区通渭路忆亩田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称甘肃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呀咕嘟。其中,甘草杏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呀咕嘟检出菌落总数、二氧化硫残留两项超标。
根据《GB 148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规定,蜜饯中菌落总数需符合n=5,c=2,m=1000,M=10000CFU/g的规定。另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定西市、庆阳市、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定西市、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9年1月下由省局向社会公布。
相关报道: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4期总第1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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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