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499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49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49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9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丁志强商店(新发地双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厅38号)经营的梭子蟹,不合格项目为镉,经检测实测值为1.9 mg/kg,标准规定限量值为0.5 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 标称北京美名源水产有限公司供货,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郭小七商店(新发地双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厅82号)经营的扇贝,不合格项目为镉,经检测实测值为5.3 mg/kg,标准规定限量值为2.0 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北京辉煌天合商贸中心(北京市泓汇泽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模南菜市场)经营的柴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经检测实测值为2.51 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北京清风彩霞禽蛋店(石景山区方圆六合农贸市场内2号)经营的普通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经检测实测值为27.3 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5.北京福源张商贸有限公司(顺义区石门市场南市场淡水鱼区242、243号)经营的鮰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经检测实测值为178 μg/kg,标准规定残留限量为100 μg/kg。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3日
日期: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