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豫食药监办餐饮〔2018〕26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豫食药监电〔2018〕9号)要求,2018年9月10日至21日,省局组织督查组先后对三门峡、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巩义等地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了专项督查,共抽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24家。
针对本次督查中餐饮单位存在的问题,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移交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餐饮单位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对涉嫌违法的问题依法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2018年第三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督查问题清单.doc
2018年9月30日
日期:20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