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0号),涉及我省3批次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宜春市袁州区城西昌盛冻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山东三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竹瘦肉型冻鸭
(一)食品名称:玉竹瘦肉型冻鸭;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18/5/15;不合格项目:氧氟沙星。
(二)经宜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查:袁州区城西昌盛冻品商行共购进75公斤,销售75公斤,无库存。
(三)宜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袁州区城西昌盛冻品商行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立即停售,下架和召回,并对袁州区城西昌盛冻品商行进行立案调查。
二、南昌百货大楼萍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萍乡市安源八一西街市场右侧(供应商:陈建军)供应的半边鸭
(一)食品名称:半边鸭;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8/5/30;不合格项目:氧氟沙星。
(二)经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查:供应商陈建军共采购130公斤,销售130公斤,无库存;南昌百货大楼萍乡有限责任公司共购进27.6公斤,销售26.08公斤,库存1.52公斤。
(三)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供应商陈建军、南昌百货大楼萍乡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立即停售,下架和召回,并对供应商陈建军、南昌百货大楼萍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三、步步高商业连锁萍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五花肉(猪肉)
(一)食品名称:五花肉(猪肉);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8/5/29;不合格项目:喹乙醇代谢物。
(二)经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查:步步高商业连锁萍乡有限责任公司共购进52.8公斤,销售52.8公斤,无库存。
(三)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责令步步高商业连锁萍乡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售,下架和召回,并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萍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30日
日期:2018-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