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3号),涉及江苏省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涉及京东杨大爷云中鲜专卖店(经营者为昆山云中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云南·宜良阳宗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汤池老酱,氨基酸态氮检出值为0.26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低于0.3g/100g)低13.3%。
二、风险控制情况。经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昆山云中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购进汤池老酱300袋,已销售210袋,库存的90袋已退回生产企业,该公司已实施主动召回,因已被消费者食用,已售出的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未能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4月8日立案,2018年5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减轻处罚,对企业进行没收非法所得247.8元、罚款5000元,合计5247.8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7日
日期:2018-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