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8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8类食品458批次样品。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7批次,合格84批次,不合格3批次;蛋制品80批次,合格77批次,不合格3批次;方便食品19批次,全部合格;酒类75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73批次,合格71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产制品13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57批次,合格56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54批次,合格51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安庆市徽班商号土特产人民路48号店经销的安徽岳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瓜蒌籽(奶油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5/14),霉菌检出值为130CFU/g,标准规定为≤25CFU/g。承检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2.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销的芜湖市岭楠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怪味豆(生产日期/批号:2018/2/6),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9mg/g。标准规定为≤3mg/g。承检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3.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合肥安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青豆(蒜香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1/10),酸价(以脂肪计)复检检出值为8.7mg/g,标准规定为≤3mg/g。复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4.安徽光林蛋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鸡蛋干(五香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6/20),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23g/kg;鸡蛋干(麻辣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6/20),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27g/kg;鸡蛋干(泡椒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6/20),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2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马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5.安徽省百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凤爪(酱卤肉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6/26),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881g/kg;泡椒凤爪(酱卤肉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6/25),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771g/kg。标准规定为≤0.5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6.芜湖市胡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生产日期/批号:2018/6/1),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40,4300,1500,3200,24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M=1000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7.萧县信康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青黎山泉天然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6/27),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3;0;1;8;5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8.涡阳县曹市绿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宏塔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6/28),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75;88;92;76;84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9.萧县楚晟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帽山吴峪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6/28),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8;3;6;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合格信息
2.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信息
3. 蛋制品合格信息
4. 蛋制品不合格信息
5. 方便食品合格信息
6. 酒类合格信息
7. 肉制品合格信息
8. 肉制品不合格信息
9. 水产制品合格信息
10. 水果制品合格信息
11. 水果制品不合格信息
12. 饮料合格信息
13. 饮料不合格信息
14. 不合格项目说明
15. 本次检验项目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6日
日期:2018-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