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32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32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不合格,分别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晋中泓鑫源农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乌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5.80μg/kg;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晋中泓鑫源农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笨鸡蛋,氟苯尼考和氧氟沙星检出值分别为5.07μg/kg和11.5μg/kg;合肥包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合肥百大周谷堆批发市场的冰鲜黄鱼,恩诺沙星超标。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但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另外,还有1批次水果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不合格产品为:一指遥(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准石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进口、PROFOOD INTERNATIonAL CORP生产的宿雾牌芒果干(原产国:菲律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最大残留量为0.35g/kg。水果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水果制品的加工过程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 第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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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