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中秋节食品安全,河北省食药监局在全省范围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组织开展了月饼专项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涉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东、河南、广东、湖北、江苏、辽宁11个省(市)76家企业生产的122批次月饼产品,其中合格120批次,不合格2批次。具体信息附后。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0918.xls
2.食品抽检合格-20180918.xls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8日
日期:201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