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引导人民群众科学健康消费。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节令性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检。9月17日,抽检结果公布,1批次高梁酒和1批次传统青红丝月饼检出不合格。
通报显示,此次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9大类共5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食品中,大庆市龙凤区华联尚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大庆市金麦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传统青红丝月饼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GB/T 19855-2015 月饼》中规定,其卫生指标应符合GB7099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那么根据《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月饼的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
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微生物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中工艺把关不严,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杀菌不彻底或在储运过程中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等原因造成。
另外,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天赐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龙泽百年酒业生产的高梁酒检出甜蜜素,检出值2.76mg/kg。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它属于非营养型合成甜味剂,其甜度为蔗糖的30倍,而价格仅为蔗糖的三分之一。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甜蜜素的使用范围不包括白酒。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和使用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食品情况。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39期食品安全(中秋、国庆专项)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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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