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罐头、冷冻饮品、其他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等18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1743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726批次,不合格产品17批次,合格率99.0%,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生产企业为菏泽市隆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优质粉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青岛东鹏海边人经贸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1批次鳕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日照市三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烤花生果(五香味)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金宇桐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枸杞大枣阿胶糕铅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滕州市福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北京冰棍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哈佛利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美醇巧克力涂层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潍坊漱玉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漱玉山泉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曲阜市天华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煎饼(麻辣)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枣庄云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邹城市鑫源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压榨浓香花生油酸值(KOH)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济宁市邦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稻米油苯并[a]芘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莱芜市双菜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甜酢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青州市丸得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丸得福面筋串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淄博六中矿泉水厂生产的1批次天然矿泉水耗氧量(以O2计)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青岛青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珍果派(柑橘)日落黄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1批次珍果派(黄桃)日落黄,柠檬黄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夏津县聚良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棉籽油溶剂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180912
2、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180912
3、 本次抽检样品检验项目说明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2日
日期:201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