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3批次不合格食品。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中有2鸡蛋检出兽药氟苯尼考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贵阳人民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称四川省绿科禽蛋有限公司制造的10p盒装鲜鸡蛋(销售商为重庆市鲜腾商贸有限公司),氟苯尼考检出值为248μg/kg。另外1批次不合格鸡蛋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贵阳人民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称四川省绿科禽蛋有限公司制造的10p盒装鲜鸡蛋(销售商为重庆市鲜腾商贸有限公司),氟苯尼考检出值为248μg/kg。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可用于牛、羊 、猪、家禽、鱼等食用禽畜动物、水产及其他动物,但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蛋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不合格产品中,还有1批次淘宝销售的海苔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具体为:淘宝唐三海鲜(经营者为连云港哦力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浩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子夹心海苔。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19643-2016)中规定,即食藻类制品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3×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 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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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