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我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等15类食品15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57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现对2018年兵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 (2018年第12期)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餐饮食品4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糕点8批次,罐头6批次,酒类2批次,冷冻饮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15批次,肉制品6批次,乳制品10批次,食糖6批次,食用农产品2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调味品3批次,饮料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外出就餐时最好选择证照齐全并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为笑脸的餐饮单位进行就餐。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20180910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0日
日期:2018-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