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诈、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9月6日下午,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茅箭分局、茅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茅箭分局、二堰街办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对二堰街道辖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集体约谈。
会上,工商部门强调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标签、说明书须符合相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与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保持一致,且不得有夸大功能范围、宣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发布广告内容未经省级食药监督管理部门审查;不按照审查批准内容发布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调经营单位要在取得经营许可资格后方可经营,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进货查验等制度,不得存在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对涉嫌非法添加的产品进行抽检,并配合工商部门、公安部门对存在违法和欺诈、虚假宣传的经营单位进行查处;公安部门将对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中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下一步,茅箭区局将继续加大风险排查、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日期:201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