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州质监部门提出的地方标准清理结果进行了评估论证。现对拟废止的地方标准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9月14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四川省质量技术监局提出。
联系人:蒲贵昌
电话:028-8660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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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爆竹机械配装封一体化安全作业规程》等458项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9月6日
日期:2018-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