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3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3类食品450批次样品。其中,茶叶及其相关制品194批次,合格190批次,不合格4批次;酒类103批次,合格100批次,不合格3批次;粮食加工品153批次,合格152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安徽安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摩尔广场店经销的枸杞(生产日期/批号:2018/1/6),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063g/kg;枸杞(生产日期/批号:2017/12/26),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045g/kg;枸杞(生产日期/批号:2017/10/26),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03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2.长丰县百润发商贸有限公司肥西分店经销的霍山黄芽(生产日期/批号:2018/4/20),草甘膦检出值为2.7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亳州市酒城酿酒实业总公司生产的原浆贡酒(窖藏18)(生产日期/批号:2018/2/18),酒精度检出值为43.6%vol,标准规定为41-43%vol。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4.安徽百年赵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赵老头酒坊100%原浆酒·十五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10),酒精度复检检出值为50.5%vol,标准规定为51-53%vol。复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5.安徽刘秀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刘秀老兵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3/23),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复检检出值为0.0003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复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6.庐江县城南精米加工厂生产的籼米(生产日期/批号:2018/5/10),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15.7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承检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茶叶及相关制品合格信息
2. 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信息
3. 酒类合格信息
4. 酒类不合格信息
5. 粮食加工品合格信息
6. 粮食加工品不合格信息
7. 不合格项目说明
8. 本次检验项目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5日
日期:2018-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