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0日,泰国发布通报,拟修改零食类食品的标签要求。考虑到国内外所有利益相关方的评议,拟定措施修改如下:
(1) 由于“零食”无法描述消费者的实际行为,措施名称修改为“某些食品成品的标签要求”
(2) 如果在更广泛的领域内确认是合理的,5类以外的零食类食品不再归泰国FDA负责,而是由公共卫生部负责。
(3) 代表营养成分的红绿灯标志将被从今后要审议的拟定措施中取消;
(4) 食品标签警告说明修改为“少食用,勤锻炼,有助健康”,以使消费者意识到锻炼的重要性。
日期:2007-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