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2号)、《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7号)涉及我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京东商城”经营的东北大妈朝鲜风味冷面
(一)京东团博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沈阳团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梅河口市昌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北大妈朝鲜风味冷面(生产日期:2018-03-04),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在“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上述产品的经营企业为沈阳团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京东商城作为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和上述食品经营者的“确认函”。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已责令京东商城立即停止为上述食品经营者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并根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将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移送至入网经营者所在地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在“京东商城”经营的腌雪里蕻
(一)京东福智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常州市福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常州市金坛区直溪恒孚制品厂生产的腌雪里蕻(生产日期:2018-02-26),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在“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上述产品的经营企业为常州市福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商城作为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和上述食品经营者的“确认函”。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已责令京东商城立即停止为上述食品经营者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并根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将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移送至入网经营者所在地沈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兴店销售的康安至珍柴鸡蛋
(一)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兴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龙嘉镇士强蛋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康安至珍柴鸡蛋(生产日期:2018年2月13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兴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71.8元;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8〕100136号】
四、北京聚福海源食品配送中心销售的皮皮虾
(一)北京聚福海源食品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来自北京郭玉明水产经营部的皮皮虾(生产日期:2018-03-01),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北京聚福海源食品配送中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592.5元;2、罚款人民币70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京昌)食药监食罚〔2018〕100121号】
五、标称北京郭玉明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皮皮虾
(一)北京聚福海源食品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来自北京郭玉明水产经营部的皮皮虾(生产日期:2018-03-01),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被抽样单位北京聚福海源食品配送中心将从多处购进的皮皮虾混放,无法证明抽样的皮皮虾是从当事人处购进的。另查,北京郭玉明水产经营部的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且未保存进货凭证,存在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处罚如下:警告。【处罚决定书编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8〕100477号】
六、北京天天顺心商贸中心销售的面包蟹
(一)北京天天顺心商贸中心销售的标称来自北京郭玉明水产经营部的面包蟹(生产日期:2018-02-25),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北京天天顺心商贸中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2、罚款人民币70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京昌)食药监食罚〔2018〕100121号】
七、标称北京郭玉明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面包蟹
(一)北京天天顺心商贸中心销售的标称来自北京郭玉明水产经营部的面包蟹(生产日期:2018-02-25),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被抽样单位北京天天顺心商贸中心将从多处购进的皮皮虾混放,无法证明抽样的皮皮虾是从当事人处购进的。另查,北京郭玉明水产经营部的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且未保存进货凭证,存在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处罚如下:警告。【处罚决定书编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8〕100477号】
八、北京新和百果商贸有限公司分装的美国原色开心果
(一)京东一品玉食品京东自营旗舰店(经营者为天津瑞佳讯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北京新和百果商贸有限公司分装的美国原色开心果(生产日期2017-07-20),霉菌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北京新和百果商贸有限公司已不在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顺义区工商局的协助调查,经多次联系,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到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调查。北京新和百果商贸有限公司能够提供情况说明、企业自检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证明产品出厂合格,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北京新和百果商贸有限公司不予立案处罚。
九、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1日
日期:2018-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