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官方日前通报国家质检总局,为配合印度尼西亚在2015年成为非狂犬病疫区国家项目的实施,印度尼西亚动物资源与健康理事会、印度尼西亚农业部日前发布对进口动物检疫的新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于易感狂犬病的犬和猫,在其申请出口至印度尼西亚的文件中须附有由中国政府批准的实验机构所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浓度检测结果,且结果须不少于0.5IU/ml.
二、入境动物的狂犬病抗体浓度将在印度尼西亚口岸由动物检疫机构进行重新检测,如结果少于0.5IU/ml,该动物必须被相关机构重新注射狂犬病疫苗。
三、该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强制实施。
日期:201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