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抽检507批次,其中合格502批次,不合格5批次。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为福州百味村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29日生产的香辣味青豌豆,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称为龙岩家歌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1日生产的营养肉酥,菌落总数不合格;2、标称为长汀县飘香食品厂2018年5月28日生产的飘香脆耳,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武夷山名丛茶业有限公司2015年6月15日生产的大红袍茶,联苯菊酯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属地监管部门核查认为该产品为假冒产品;
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方家铺子(莆田)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31日生产的金针(黄花菜)精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属地监管部门核查认为该产品非标称生产企业生产。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表(第34期).xls
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34期).xls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34期).doc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1日
日期:2018-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