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省食药监局销售,甘肃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酒类等2类食品共253批次,抽检合格样品25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产品中,不合格酒类为:敦煌市莫高绿洲红酒庄销售的标称敦煌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敦煌沙洲五粮(固态法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4mg/kg。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甜味剂,目前已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制造中。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为改善产品的口感,在白酒中添加甜蜜素等甜味剂来调节口感,达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目的,谋求不当利益。
另外2批次蔬菜制品分别被检出二氧化硫超标,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不合格产品为:安定区进林商行销售的标称广河县忠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州百合干;兰州强森腌渍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菜。
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范围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市、临夏州、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定西市、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5期总第1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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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