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5号),涉及国美在线迪太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长沙迪太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在国美网上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湖南乡乡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井水豆干(香辣味)监督抽检发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现将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2018年4月3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对长沙迪太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了其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其供货商相关资质材料,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记录及出厂检验报告。经查,长沙迪太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270盒,共计140.4公斤,货值4830.6元,已销售完毕,无库存。根据检查情况,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暂停销售和使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立即召回不合格食品。因长沙迪太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2018年7月31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对该公司免予处罚。
2018年4月10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对湖南乡乡嘴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湖南乡乡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810盒,共计421.2公斤,货值10619.1元,已无库存。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立即召回不合格食品。湖南乡乡嘴食品有限公司分别向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经营单位长沙迪太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和株洲淳鑫贸易有限公司发出召回通知,有关经销商确认已销售完毕。湖南乡乡嘴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各辅料铝残留量叠加带入,拌料不均,造成上述食品不合格。该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并提交整改报告。2018年7月31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和《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没款合计55290.6元的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7日
日期:2018-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