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食药监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5类食品144批次样品,发现3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
其中,湖州浙北大厦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州好运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支力卜(加糖话化类)、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兴越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雪海梅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桃条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GB 148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中规定,蜜饯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3CFU/g M=104CFU/g的规定。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另外1批次为桐庐县城南街道徐童苏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宁波高新区贝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干,该产品检出胭脂红超标,检出值为0.11g/kg。胭脂红是一种人工合成的食用着色剂,其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要求执行,该标准规定胭脂红在蜜饯凉果中最大使用量为0.05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宁波、湖州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湖州、绍兴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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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