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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99号建议的答复

   2018-08-13 农业农村部309
核心提示: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国家标准化种植和追溯体系,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国家标准化种植和追溯体系,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质量兴农战略
 
  党的十九大明确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提出乡村振兴的总要求。201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质量兴农战略”。为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我部将2018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组织开展了“农业质量年”系列活动。一是召开部署会议。年初,我部在福州召开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部署推进质量兴农重大行动,并启动2018年“农业质量年”各项工作。二是开展“八大行动”。印发了《关于农业质量年工作的通知》,部署启动了农业生产标准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推进产地环境、农业品牌提升、实施质量兴农科技支撑和推进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八大行动,成立了农业质量年行动办公室。三是编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了《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围绕实现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聚焦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系统谋划了未来五年质量兴农的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部署了重大工程和具体政策措施。四是研究形成了质量兴农四大体系。对质量兴农评价、政策、工作和考核四大体系进行了专题研究,将四大体系的相关内容纳入《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为规划的有效实施提供保障。
 
  下一步,我部将尽快出台《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向有关部门争取投资支持。部署开展质量兴农万里行系列活动,组织举办启动仪式、新闻发布会、主题宣传活动,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优秀科普作品展播、绿色食品宣传月、“我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这十年”征文、质量兴农高峰论坛等活动。创新支持质量兴农的政策工具,既在点上支持开展质量兴农试验示范,又在面上推动建立质量兴农的激励约束政策,不断提高政策效能。完善农业绿色发展绩效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补贴安排相挂钩,奖优罚劣;运用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市场化政策工具,调动市场主体投资质量兴农战略。
 
  二、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
 
  (一)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以《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指导,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一是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截至2018年4月,我部共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2695项,其中国家标准6678项,农业行业标准6017项,国家标准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4140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548项,饲料安全标准67项,转基因安全标准166项,检测方法等标准757项。行业标准方面,围绕粮食安全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针对大宗粮食作物、优势和特色果蔬以及畜禽制定了产品标准1500多项;围绕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针对禽流感、口蹄疫等制定了动植物疫病测报和诊治标准近400项;围绕农业生态安全,配套制定了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测、外来生物入侵防控和天敌饲养及防治标靶生物田间药效试验标准200余项,制定种植资源相关标准110项;围绕生产过程控制,制定了产地环境标准40余项、过程控制技术规范200余项,包括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水肥一体化技术规范、畜禽粪污处理场建设标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通则、有机肥、微生物复合肥料标准等;制定农药生物试验准则等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260余项。现行农业标准体系贯通了从农业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规范、产品质量、安全限量、检测方法、包装标识、储存运输等方面,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基础、企业标准为补充的4级标准体系框架。二是标准技术水平日益提升。随着全社会标准化意识的增强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加快,农业标准科技含量明显提升。色谱-质谱联用技术、酶联免疫技术、分子生物技术等一批高新技术在检测方法标准中得到普遍应用,多残留和快速检测方法标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国际接轨程度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在我国农残限量标准中,符合或严于CAC标准的比例达到90.6%。2006年,我国成功当选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主席国,目前已推动茶叶上硫丹和稻米上乙酰甲胺磷等8项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转化为CAC标准,主导提出茶叶上农药残留评估引入茶叶浸出率的概念获得多个国际组织和权威机构认可,并且在茶叶评估中得到应用,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话语权明显增强。三是实施成效日渐显著。近年来,适应农业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继配套制定,集成和推广了一批节本增效、绿色优质的技术规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卓有成效。通过开展示范区建设,规范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贸易,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了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以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绿色食品标准、有机农产品标准为代表的全程控制标准体系在有效指导和规范农业生产行为、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和消费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三品一标”产品总数达到121546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企业总数43171家,产品89431个;绿色食品企业总数10895家,产品25746个;有机农产品企业总数1068家,产品4127个;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242个。全国共建成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678个,涉及水稻、玉米、大豆、小麦等百余种地区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品;建成有机农业示范基地24个,初步形成了茶叶、水果、蔬菜、稻米、畜牧产品、水产品等各具特色的有机种养示范模式,带动2000多万农户,对促进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创建了37个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
 
  (二)推进大宗农产品标准化种植。水稻、小麦、玉米等大宗农产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事关口粮绝对安全。推进标准化种植、推行绿色高效种植模式,是提高生产水平、确保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2013年,农业农村部结合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和增产模式攻关,组织育种、栽培、农机、植保等多领域的专家和各地农业部门,制定了涵盖东北、黄淮海、长江中下游、西南西北4大区域、29个粮食生产优势区域,涉及玉米、小麦、水稻、马铃薯、油菜5大作物,以不同主推技术为核心的58个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2015年,将58个区域性、标准化技术模式升级完善,组装成5大区域、5大作物的20种集成技术模式,更加注重绿色、节本、高效,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量身打造了可学可用的技术套餐,为各地推进粮食标准化生产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技术规程。
 
  (三)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标准化工作。我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重要产品领域(含农产品、食品)追溯标准化工作。联合商务部印发了《国家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重点任务、进度安排、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成立了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推进组和专家组,开展了工作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初步了解和掌握了农产品食品追溯标准化需求,组织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研究,形成了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全面开展农产品食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提供了全面科学的政策支持。下达了《重要产品追溯 追溯术语》等一批国家标准计划,组织开展急需通用标准的研制。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相关文件,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着力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覆盖、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指导各地方以水稻、玉米、小麦等大宗农产品为重点,开展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并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工作。二是将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作为质量兴农的重要措施,构建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化实施,基本实现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质量标准、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和积极推进“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三是联合有关部门以农产品、食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为重点,制定一批关键共性标准,逐步建立结构合理、相互配套的农产品食品追溯标准体系。
 
  三、关于重点农产品区域保护和品牌建设
 
  (一)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8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工作方案》《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等文件,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17年12月26日,经县市、垦区、林区申请,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等公开竞争选拔程序,9部门联合公布了首批62个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
 
  (二)开展重点农产品区域保护工作。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简称“两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17年4月,《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明确提出,3年完成划定,5年完成建设。目前,31个有划定任务的省(区、市、兵团)已全部印发了“两区”实施意见(方案),全面启动“两区”划定工作,第一批254个县(场)已经基本完成划定任务。近期,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8〕13号)和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通知》(农办计〔2018〕17号)均提出,支持各地在“两区”范围内整合统筹相关涉农资金,率先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三)推动农业区域品牌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各类农业园区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引导地方政府规范产业发展,提升质量水平,打造农业知名区城品牌,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提质增效。通过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全程化质量监管、全产业链经营、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10个农业园区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通过创建活动,相关园区产品抽查合格率由97.89%提升到99.15%。
 
  (四)开展商标品牌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商标这个抓手,积极开展和推动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运用工作,加强对地方地理标志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推动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的商标品牌建设,努力搭建地理标志流通平台,为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积极联系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商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参与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品牌推广。截至2017年底,我国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总数已达3906件。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包括品牌强农等在内的“两区”扶持政策,对“两区”农业生产给予必要的支持保护。切实推动各类农业园区开展品牌创建示范工作,引导地方政府加强领导,精准施策,为培育农业区域品牌营造良好环境。同时,总结创建经验和措施,形成示范带动作用。以加快推进品牌强农为核心,以实施品牌提升行动为抓手,提升顶层布局能力、品牌塑造能力、研究支撑能力、传播营销能力、品牌监管保护能力,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增强食用农产品消费信心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4月,发展改革委批复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追溯平台)建设项目。农业农村部以推进国家追溯平台建设为切入点,加快构建统一权威、职责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保障公众消费安全。
 
  目前,农业农村部已经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追溯管理顶层设计。明确追溯管理总体思路和发展重点,印发《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导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统一有序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和监管机构,在全国范围开展追溯动力机制问卷调查,对追溯动力及其影响因素、相关制度机制及发达国家经验做法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突破追溯动力难题的政策建议。二是推进建立追溯管理制度机制。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运行地区试行),制定印发了国家追溯平台主体注册、标签使用等5项配套制度,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识格式与编码规则》、《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格式规范》等7项基础标准,推进追溯管理制度化、机制化、标准化。三是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加快完成了平台开发和系统集成,建成国家追溯平台,完成相关子系统域名申请,开通追溯门户网站、APP和微信公众号,举办国家追溯平台上线运行启动仪式。四是完成追溯试运行工作。2017年6月,在四川、山东、广东3省开展了试运行,不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和设置。举办了部、省、县三级培训,参训人数1332人次,征集了监管、监测、执法机构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等各类意见建议323条,对追溯系统进行了16次升级优化,平台累计上传业务数据上万条。目前,平台试运行工作已经结束。五是全面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2018年,分管部领导多次率队赴地方农业行政部门、科研院所、商超电商、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追溯调研,与各有关单位加强合作,推进追溯工作进程。同时,我部开展了各地追溯平台建设情况摸底调查。形成并准备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追溯平台运行技术指南(试行)》,部署国家追溯平台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应用。六是积极推动实施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和评定等工作挂钩。我部起草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并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拟于今年9月1日开始,全面执行追溯挂钩工作机制。9月1日前已通过审批的农业项目和被授牌认定的农产品,2019年3月底前按照挂钩要求,全部纳入追溯管理。2019年4—5月份组织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已授品牌或取消下一年度相关项目支持。积极推动“三品一标”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率先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召开了“三品一标”系统与追溯平台对接会,形成了对接方案和进度安排。七是建立市场拉动机制。起草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与十大商超和电商的合作备忘录》,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反复与商超、电商深入沟通。与中国移动、联通对接,争取协调国家追溯平台反向收费、使用方免费的政策。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一是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功能,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省已有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有效对接和融合。二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标准,加快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同时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动追溯入法。三是将农产品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品牌推荐、农产品认证和产品展会挂钩,积极争取创设奖补政策,对实施追溯的企业给予补贴,调动企业实施追溯的积极性,率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茶叶企业以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域内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管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质量追溯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倒逼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管理。四是加强与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商超的合作,通过设置追溯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等方式,提高消费者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引导增加追溯产品消费,调动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平台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希望继续向我们提出宝贵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010—59191871
 
  农业农村部
 
  2018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   农办议〔2018〕166号CEB.CEB



日期:2018-08-13
 
行业: 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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