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照2018年度省本级监督检查计划,2018年6月14日至6月22日、7月17日至7月19日,省局随机对抚顺、铁岭、盘锦地区18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飞行检查共随机抽查11家社会餐饮服务单位、2家学校食堂、5家托幼机构食堂,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设备设施较完备,食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有较大改善;但仍存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具体检查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餐饮服务单位飞行检查情况(2018年第4期).xls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
日期:2018-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