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食药监局消息,新疆食药监局发布2018年第3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7大类452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3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中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
2批次巴州和静县家满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库尔勒天韵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土豆鲜粉条,铝的残留量超标。
在传统粉丝粉条加工过程中,添加硫酸铝钾(明矾),可以提高粉丝的韧性,减少断条损失。硫酸铝钾的添加会造成粉丝粉条中铝残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要求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长期过量摄入铝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抑制胎儿的生长发育。
另外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为:策勒县巴拉提蔬菜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超标。
毒死蜱,又名氯毒硫磷,是全世界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有机酸酯杀虫剂之一。2008年1月,我国政府彻底禁止了对硫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生产和使用后,毒死蜱作为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替代品,其使用更加广泛。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规定,毒死蜱在蔬菜类芹菜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0.05mg/kg。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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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