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0号),涉及吉林省2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威宝恒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同济店销售的“华健粮食红蛋(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初检机构为沈阳食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结论为不合格。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威宝恒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同济店销售的来自公主岭市华强商贸有限公司的华健粮食红蛋(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46.5μ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执法人员于2018年5月25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签收。经调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威宝恒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同济店于2018年5月12日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计购进7.5公斤,用于抽样检验2公斤,剩余5.5公斤已经返厂。
二、 公主岭市华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华健粮食红蛋(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初检机构为沈阳食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结论为不合格。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威宝恒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同济店销售的来自公主岭市华强商贸有限公司的华健粮食红蛋(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46.5μ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执法人员于2018年5月25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签收。经调查,标称生产者公主岭市华强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是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已经移交给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调查处理。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
日期:2018-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