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0号)涉及福建省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丝产品
经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商场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丝,生产日期为2017年8月11日,铅(以Pb计)检出值为1.4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mg/kg)高出40.0%。
泉州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已于4月13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260袋,货值3900元,已全部销售,该企业已于2018年6月4日发布了召回公告,实施产品召回。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0 日
日期:2018-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