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0号),涉及河南省洛阳阿新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不合格纯牛奶,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洛阳阿新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牛奶,脂肪检出值为2.57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调查处罚情况
经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洛阳阿新奶业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纯牛奶共计11402盒(规格为20盒/箱的508箱,6盒/箱的207箱),查封扣押1932盒。
洛阳阿新奶业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洛阳阿新奶业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货值金额十倍处罚,合计罚没收入309609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洛食药监食罚﹝2018﹞2号。
三、整改验收情况
经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公司能够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对均质机进行了全面维护和检修,企业生产符合生产条件,复查合格。
2018年7月26日
日期:2018-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