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4月9日《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号)、7月10日《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8号),现涉及我省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淘宝河州清真食品店销售的标称甘肃临夏哈俩里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兰州红烧牛肉面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检的甘肃临夏哈俩里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18日生产的兰州红烧牛肉面抽检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不合格。型号规格:总重量:120克 面饼:90克 净含量:(面饼+配料)117克/袋。
(二)依法处罚情况
生产环节:甘肃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在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配合下,对甘肃临夏哈俩里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车间、仓库、留样室等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封存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对产品控制:(1)企业生产(购进)120箱,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召回封存62箱,共计156.24公斤。该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兰州红烧牛肉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你公司采取了召回措施并召回了部分不合格食品,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甘肃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018月03月01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甘)食药监罚〔2018〕43号,没收非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并罚款20000元。
经营环节:对淘宝河州清真食品店进行检查,企业生产(购进)630袋,已销售28袋 ,共计3.36公斤;封存库存(未销售)602袋,已销售产品,无法召回。该单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兰州红烧牛肉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在购进该批次兰州红烧牛肉面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取了供货方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2018月03月01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甘)食药监罚〔2018〕44号,并没收非法所得147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企业对问题原因进行排查不合格原因是过程控制不严。企业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二、甘肃艾康沙棘制品有限公司经营的沙棘果汁饮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晋中市华达天然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2月28日生产甘肃艾康沙棘制品有限公司经营的沙棘果汁饮料检出菌落总数不合格,规格是300ml/瓶。
(二)经营环节:该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处罚。因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说明进货来源,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进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2018年6月13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定食药监食罚[2018]14号,没收非法所得2672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企业对问题原因进行排查不合格原因是过程控制不严。企业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7日
日期:2018-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