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0日至13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由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与食品安全专家组成的督导检查组,会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南省2018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对漯河恒利源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主要从《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51项检查项目中,随机挑选24项内容进行检查,其中重点项12项,一般项12项。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告。
附件:1.漯河恒利源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2.漯河龙回首实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3.漯河卓汇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2018年7月23日
附件1
漯河恒利源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生产车间紫外灯老化,杀菌能力不足。
(二)产品检验结果方面。微生物项目玻璃器皿数量与生产能力不匹配;留样室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留样要求。
(三)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销售台帐未记录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购货者联系方式。
(四)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未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整改验收情况及时上报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
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2
漯河龙回首实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器具清洗间通风设施不足,冷却间缺通风设施、内包间顶棚进出风口有凝水。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生区、熟区共用一个清洗间,易造成污染。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整改验收情况及时上报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
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3
漯河卓汇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面制品车间有破损,顶棚有锈蚀、损坏。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车间布局不合理,存在物流污染风险;速冻隧道存放半成品。
(三)产品检验结果方面。产品留样不规范,未留存预包装成品。
(四)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未分类别、分层次开展人员培训。
(五)其他方面。内包材未按要求贮存,直接存放在生产车间。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整改验收情况及时上报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
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日期:2018-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