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0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桂食药监法〔2015〕1号)和《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桂食药办食生〔2016〕13号)等相关规定,针对柳州市柳南区蕙源食品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45020400621,生产地址:柳州市帽合村上木照屯56号)2017年06月05日生产的“蛋皮卷(调理面包)”抽检出现菌落总数不合格的情况,组织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告如下:
一、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车间、仓库等未采取有效的防虫害措施;晾饼间排气扇未装纱网,有虫害痕迹;和面成型间、晾饼间地面瓷砖破损,存在污垢;盛装食品的烤盘存在残渣,包装机链条存在污垢;二次更衣室洗手设施、消毒设施、烘干设施未能正常使用;原料库与和面成型间未设置人流通道,生产人员从物流口进出,存在交叉污染风险;晾饼间与通道直接连通,无有效分隔;烘烤间墙壁有直径约五厘米的孔洞,与外界直接连通;晾饼间采用机械通风,无空气消毒设施;《原辅料、包材入库台账及验货、验收证录表》未记录购进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材等的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未保存2017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生产日期:2017年6月5日)的召回处置相关记录;未记录不合格品的相关处置信息;企业生产现场有10名员工,实际仅提供4名员工的健康证。
二、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压力表、电热恒温培养箱、电子分析天平、电子天平等检验仪器设备已过复校日期;企业2018年5月7、8、12、15日《出厂检验报告(糕点)》有“菌落总数”项目的实测值,未见相对应的《检验原始记录(糕点)》中“菌落总数”检验原始数据;企业2017年12月26、29日,2018年1月17日,3月27、28日等《检验原始记录(糕点)》中检验项目“菌落总数”部分数据计算错误。
三、其他问题。企业使用小型制氮机生产食品添加剂氮气,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柳州市柳南区蕙源食品厂和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柳州市柳南区蕙源食品厂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
日期:2018-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