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7号),涉及我省1批次在泸州市江阳区汇通时代商都有限公司汇通超市长江篮湾店销售的来自四川省成都市濛阳水果市场冷库外侧1号(经营者:郭杨路)的沙糖柑。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3月7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泸州市江阳区汇通时代商都有限公司汇通超市长江篮湾店抽取了1批次来自标称来自四川省成都市濛阳水果市场冷库外侧1号(经营者:郭杨路)的沙糖柑(规格型号:计量称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8-03-5)。经检验丙溴磷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成都市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成都市濛阳水果市场冷库外侧1号(经营者:郭杨路)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30件(25公斤/件),共计750公斤,货值6450元;已销售30件,共计750公斤,没有库存。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泸州市江阳区汇通时代商都有限公司汇通超市长江篮湾店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店购进该批次不合格沙糖柑40公斤,货值398.4元;已销售40公斤,无库存。
成都市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泸州市江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做好本批次抽检产品核查处置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类似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
日期:201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