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7号),涉及我省1批次在内江九富久商贸有限公司桂湖街农贸市场43号摊位销售的来自牌楼坝水果市场的冰糖柑。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3月7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内江九富久商贸有限公司桂湖街农贸市场43号摊位抽取了1批次来自牌楼坝水果市场生产的冰糖柑(规格型号:计量称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8-03-07)。经检验丙溴磷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内江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牌楼坝水果市场实施现场检查,经查明该批冰糖柑的销售商户为散户,在该市场无固定门面。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内江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4月10日展开调查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类似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
日期:201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