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等9类食品18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9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8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方便食品21批次,蔬菜制品39批次,水果制品2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酒类7批次,餐饮食品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宁波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富祺仕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经销商)生产的沃娜得带壳核桃,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50 CFU/g、<10 CFU/g、30 CFU/g 、110 CFU/g 、15 CFU/g ,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 CFU/g且至少2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 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荣士林(340321********7013)(杭州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7mg/kg,比标准值≤0.2mg/kg高出84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3)宋陈娟(320827********1240)(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杭州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2mg/kg,比标准值≤0.2mg/kg高出5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4)赵庆龙(371324********521X)(杭州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8mg/kg,比标准值≤0.2 mg/kg高出8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5)孙翠华(宁波市蔬菜批发市场内)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4.0mg/kg,比标准值≤0.2mg/kg高出19倍。多菌灵检出值为3.3mg/kg,比标准值≤2mg/kg高出0.65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6)吕海彬(371324********1117)(杭州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37 mg/kg,比标准值≤0.2 mg/kg高出0.85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7)杭州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奥泽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1mg/kg,比标准规定0.2mg/kg高出4.5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8)温州市鹿城区水心凤秀蔬菜店销售的韭菜,镉检出值为0.072mg/kg,比标准规定0.05mg/kg高出0.44倍。氧乐果检出值为0.11 mg/kg,比标准规定0.02 mg/kg高出4.5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9)温州市鹿城区水心秀华蔬菜摊销售的韭菜,镉检出值为0.089mg/kg,比标准规定0.05mg/kg高出0.78倍。氧乐果检出值为0.18mg/kg,比标准规定0.02mg/kg高出8倍。多菌灵检出值4.5mg/kg,比标准规定为2mg/kg高出1.25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10)温州市鹿城区水心永森蔬菜店销售的韭菜,镉检出值为0.086mg/kg,比标准规定0.05mg/kg高出0.72倍。氧乐果检出值为0.16mg/kg,比标准规定0.02mg/kg高出7倍。多菌灵检出值4.3mg/kg,比标准规定为2.0mg/kg高出1.15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宁波、温州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个月内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本次检验项目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80704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0704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7月04日
日期:201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