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2018年6月21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对弥勒米轨时光葡萄酒庄生产企业资质、生产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产品管理和召回、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一)外包车间、成品库顶棚有破损。不符合GB 14881中6.2.1条款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的要求。
(二)灌装车间更衣室无工作服柜、缺少手消毒设施、紫外灯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GB 14881中5.1.5.1条款关于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的要求;不符合GB 14881中5.1.5.4条款关于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
(三)洗瓶车间未洗瓶时存放瓶消毒剂、消毒剂标识不清。不符合GB 14881中8.3.5条款关于建立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品的使用制度。除清洁消毒必需和工艺需要,不应在生产场所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化学制剂的要求;不符合GB 14881中5.1.8.5条款关于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的要求。
(四)生产车间、成品库、半成品库无挡鼠板。不符合GB 14881中6.4.2 条款关于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若发现有虫鼠害痕迹时,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洗瓶机未维护保养、毛刷破损。不符合GB 14881中5.2.1.2.1 条款关于与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脱落的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的要求;不符合GB 14881中5.2.3 条款关于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及时记录的要求。
三、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
无不合格品处理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14.1.1.4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发生召回的食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发生召回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方案等内容的要求。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日
日期:2018-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