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畜禽肉及其副产品、水产品、鸡蛋、水果、豆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共879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853批次,不合格产品26批次,合格率97.00%。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及不合格项目。
兖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鲤鱼,地西泮超标;泗水宏发商贸有限公司乐购苏果购物广场柘沟店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曲阜市孔祥芝百货超市销售的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曲阜双龙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南池信德分公司销售的番茄,克百威超标;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海阳五店销售的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济南历下勇畅牛羊肉店销售的牛肉,克伦特罗超标;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利津店销售的金昌鱼,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朱承旺销售的鲈鱼,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广饶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全福元店销售的海鲈鱼,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蒙阴县马四杀鸡店销售的白条鸡(麻鸡),氧氟沙星超标;日照凌云工贸有限公司岚山商厦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超标;泰安凌云商社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生羊肉,磺胺类(总量)超标;金宗花(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蔬菜大棚北门34号)销售的羊肉,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博山购物广场销售的凤奴尚品黑鸡绿壳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博山城西宁香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淄河乌鸡蛋氟苯尼考超标; 广饶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全福元店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超标; 巨野县佳和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吉宝宝山鸡蛋、吉宝宝泰山乌鸡蛋、新园海迪笨鸡蛋、吉宝宝柴鸡蛋氟苯尼考超标; 宁津盐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鸡蛋氟苯尼考超标;泰安高新区玲玲干货调味品批发部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超标;山东泰山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肥城人防超市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超标; 山东省宁阳县万达百货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销售的鸡蛋氧氟沙星超标; 泰安市岱岳区道朗镇新悦百货超市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 泰安岱岳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道朗店销售的鸡蛋氧氟沙星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产品标称生产者相关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xlsx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xlsx
3.本次检验项目说明.docx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4日
日期:2018-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