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国抽任务)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和蔬菜制品4类35批次样品,合格33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酒类13批次,合格样品1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批次,合格样品16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合格样品3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宁夏渝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渝陵红油八宝菜,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复检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宁夏渝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渝陵鲜香长寿榨菜,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复检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2. 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3.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4.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5.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6.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7.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7日
日期:2018-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