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月21日- 6月20日)陕西省共抽检各类食品样品1043批次,其中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1022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7.99%。
抽检的1022批次食品样品共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等21大类,其中13大类258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分别是粮食加工品131批次,调味品42批次,乳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9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4批次,蛋制品3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豆制品32批次。
抽检的8大类涉及不合格,分别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5批次,不合格4批次;肉制品92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19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32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95批次,不合格4批次;餐饮食品124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393批次,不合格6批次。
在抽检发现问题的21批次不合格样品中,一是检出禁用农药1批次。芹菜中检出毒死蜱。毒死蜱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蔬菜中使用。二是检出农药残留1批次。芹菜中检出氧乐果超标。氧乐果是叶菜类蔬菜及部分水果种植过程中较为常用的农药,也是比较容易滥用的农药,检出超标可能是种植过程中存在滥用现象。三是检出非食用物质2批次。鱿鱼中检出甲醛。卤猪肚中检出莱克多巴胺。甲醛为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检出系生产销售者为达到保鲜而非法添加所致。莱克多巴胺是“瘦肉精”的一种,为国家明令制止在动物养殖环节(饲料中)添加的一种兽药,检出系不法分子违法使用所致,或者加工使用了含有莱克多巴胺的境外肉品。四是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2批次。包括糕点、酸梅汤中检出糖精钠,白酒中检出甜蜜素,豆沙粽中检出脱氢乙酸,生姜中检出二氧化硫,坚果中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粉条、手擀粉中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糖精钠、甜蜜素是被广泛使用的甜味剂,国家对其在部分食品中的使用限量有严格的规定,不能超范围或者超限量添加。脱氢乙酸、二氧化硫都是常见的防腐剂,二氧化硫同时还具有漂白作用,在不允许添加的食品中检出或者在允许添加的食品中超标均系生产者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超范围、超限量添加所致。铝的残留量超标,系生产者违法或者过量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明矾)所致,明矾可用于部分食品作为膨化剂,国家对其添加有严格的限量控制。五是检出其他污染物4批次。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国家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食用油中检出苯并[a]芘超标,苯并[a]芘是一种多环芳香烃类化合物,具有致癌致畸风险。原料晾晒、烘干、炒籽是温度过高、接触污染物等原因都有可能产生苯并[a]芘。六是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2批次。食用油中检出过氧化值超标,质量不达标系生产加工过程工艺控制不当或者贮存运输过程未按规定进行所致,也有可能是原材料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所致。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通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6日
日期:2018-06-29